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

104年社會福利相關資訊介紹

/社服組 小米

  小凱原為一家經濟支柱,每月收入五萬多元,與越南籍太太育有兩個小孩,家庭環境小康,生活也還過得去,但後來因小凱騎車自摔受傷,大腦嚴重受損而成植物人,一家人陷入困境,不知道未來在哪裡,太太十分擔憂往後長期照顧及家庭經濟。社工師向太太提供社會福利資訊,建議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及低收入戶核列。小凱出院後便安置在機構,三個月後順利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極重度,五個月後一家核列為低收入戶,有了低收入戶的核列,小凱一家的生活及小孩的學費都能獲得協助。太太後來也找份工作貼補家用,這個家走出自己的路來。
        在醫院關懷病患時,常被病患及其家屬詢問「是否能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」。每年社會局審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核列,台中市104年審查標準,低收入戶核列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未超過11,860元;不動產部分全家合併計算352萬元為限,較103年放寬標準;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、基金、投資等及存款本息,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75,000元,且低收入戶分為:第一、二、三款。而104中低收入戶核列不動產部分全家合併計算528萬元為限,雖然較103年放寬標準,但一般四口之家要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是不容易的,皆須依照社會救助法的規定做審核。
        在分擔照顧及經濟壓力部分,社會局還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,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1,500元,家屬再自行負擔900元,便降低照顧者的經濟壓力。
        若病患有身心障礙情形也可請專科醫師鑑定是否符合身心障礙等級,等領到身心障礙手冊,依不同家庭狀況就有不同福利可使用。例如:家中有身心障礙者並有車即能享有牌照稅減免福利。但要提醒,因應「使用牌照稅法」修正,104年要申請「身心障礙者汽車申請牌照稅減免」與以往有些不同,修法前每戶以一輛為限,修法後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,舉例來說:若家中有兩位身心障礙者,修法前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同戶籍親屬(不限親等)所有,一戶限申請一輛,但104年修法後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、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,便可申請兩輛;修法前如符合免稅規定,全部免徵,修法後如符合免稅規定,免徵金額2400C.C.車輛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,舉例來說:若為3000C.C.自用小客車經減免2400C.C.自用小客車的稅額後,仍需繳納稅額3,980元整(15,210-11,230=3,980)
        透過向病患及其家屬提供社會福利諮詢,會初步了解家庭及經濟狀況,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故事,也看到社會上需要協助的病患真的很多,因此社工師在服務的同時,會希望每位病患能在接受社會福利協助之下,也能自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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